多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多交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导读 大家好,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多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多交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大家好,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多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多交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2、账务处理如下: 按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金额(多缴)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或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调整上年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或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5、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注意在下年度计提所得税时少计提该多缴部分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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